小河中心幼儿园安全保障标准三年发展实施规划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障标准(试行)三年实施规划〉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能力,巩固和提升我校平安校园创建水平,学校党总支、校长室决定从2021年至2023年在全校开展学校安全保障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的
持续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按照“实施新标准,达标再提升,长效有机制”的安全思路继续加大安全投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学校各层级安全教育和管理主体责任,狠抓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使我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改善、提升,为学校办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成立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清潭中学落实《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障标准(试行)三年实施规划》行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李锦秀
副组长:姚冬香 副园长,分管后勤安全
组 员:王菁 办公室主任
韩莉 保健室主任
郑利明 总务处主任
潘莉娟 年级组长
周婷婷 年级组长
江红仙 年级组长
三、三年目标、任务
(一)2021年底前达成的目标、任务、责任人
1.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人:李锦秀)
2.明确学校分管负责人是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责任人:姚冬香)
3.学校根据内部安全管理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兼职治安保卫人员。(责任人:郑利明)
4.学校治安保卫机构设置和治安保卫人员配备情况报当地公安机关内保(治安)部门备案。(责任人:郑利明)
5.在校师生员工人数超过1500人的按照不低于总人数2‰的标准配足保安员,在校师生员工人数1500人以下的保安员配备不少于2名。(责任人:郑利明)
6.以学校教职员工为主体,建立不少于1支的教师护校队,负责上下学期间校园门口值守及周边巡护工作。(责任人:郑利明)
7.组织发动在校学生家长,建立不少于1支的学生家长护校队,主动参与上下学期间校园门口值守工作。(责任人:郑利明)
8.警校共建,建成以学校所在地社区民警为责任人的校园警务室,配合学校做好日常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高危人员排查管控等工作。(责任人:郑利明)
9.设置“护学岗”的学校应在学校老师、学生家长、校园保安员中选聘一批观察员,统一建立“护学岗”执勤签到考评机制。(责任人:郑利明)
10.学校配电、餐饮等特殊岗位从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责任人:韩莉)
11. 学校财务室等贵重物品存放处必须安装防盗安全门、窗,保险箱(柜)应符合国家标准且固定于地面或墙体。(责任人:郑利明)
12.学校保安员应配备钢盔、橡皮棍、钢叉、辣椒水、防刺背心、防割手套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责任人:郑利明)
13. 学校教学楼顶层通向露天平台的出入口正常情况下应实行闭锁管理。(责任人:王菁)
14.学校配电间加装绝缘垫、防鼠网,配电箱有专人管理保证处于闭锁状态。(责任人:郑利明)
15.学校内部水电气等设备应设置安全防护标识。(责任人:郑利明)
16.学校游戏器械、河塘、楼梯等易发生坠落、溺水、挤踏事故的场所应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责任人:潘莉娟、周婷婷、江红仙)
17.学校门卫室安装与当地公安机关“110”联网的紧急报警按钮。(责任人:郑利明)
18.基于互联网自建的校园网络系统应设置防火墙等安全防护装置,以防黑客入侵。(责任人:杨建)
19.建立和完善《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障标准(试行)》规定的17项制度。(责任人:郑利明)
20.制定和完善学校应急处置预案(包括防袭击、防地震、防火灾、大型活动、校车事故等)。(责任人:郑利明)
(二)2022年底达成的目标、任务
1.学校保安员必须按照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经资格审核、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责任人:郑利明)
2.学校保安人员应相对固定、无违法犯罪记录,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责任人:郑利明)
3. 学校周界应设置围墙等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责任人:郑利明)
4.学校出入口应安装坚固防撞的金属防护门(栅栏)。(责任人:郑利明)
5.学校内部易发案的重点部位(档案室、实验室、配电室、水电气设备间)必须安装防盗安全门、窗等实体防护设施。(责任人:郑利明)
6.学校门卫室安装固定电话。(责任人:郑利明)
7. 学校主要通道和出入口设置限速标志、反光镜、减速带等交通标识。(责任人:郑利明)
8.学校周界安装电子围栏或周界报警。(责任人:郑利明)
9.学校周界、财务室等贵重物品存放处、实验室安装入侵报警装置。(责任人:郑利明)
(三)2022年底达成的目标、任务
1.进一步提高保安队伍素质,学校保安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责任人:郑利明)
2.学校大门口可配置隔离装置,用于上下学高峰时段,在大门内外一定区域视实际条件设立临时隔离区,作为学生接送区。(责任人:郑利明)
3.学校门卫室(传达室)有条件的可安装移动式安检门,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责任人:郑利明)
4.沿街、交通要道沿线学校,统一施划人行通道,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有条件的安装信号灯。(责任人:郑利明)
5.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学校大门口、财务室等贵重物品存放处、实验室、食堂操作间、储藏室的出入口、配餐间和餐厅、学校内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教学区域、办公区域主要通道和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责任人:郑利明)
6.完成《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和教育指导意见》中要求的工作。(责任人:郑利明、王菁)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学校安全保障标准三年实施规划对于夯实学校安全基础,提高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全校教职员工要把思想统一到学校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管部门负责人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决不允许马虎应付走过场。
(二)加强组织,明确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学校成立以校长、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办公室主任由谢峰同志兼任。各分解任务责任人要在领导小组指导下,结合实际,将所认领的工作任务列入所在部门的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细化要求,认真落实。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学校各部门要发挥校园网络、学校广播、师生集会、致家长一封信、校信通和校园宣传板报的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努力营造安全教育和安全保障标准三年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常州市小河中心幼儿园
2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