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费性质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收费对象  | 
            
             备注  | 
        
| 
             事业性收费  | 
            
             保育教育费  | 
            
             每生 每月  | 
            
             500  | 
            
             苏价规[2012]2号 常价规[2012]2号 常价费[2017]58号  | 
            
             在园儿童  | 
            
             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  | 
        
| 
             服务性收费  | 
            
             住宿费  | 
            
             每生 每学期  | 
            
             /  | 
            
             (价格部门核定文号)  | 
            
             在园住宿儿童  | 
            
             学生自愿  | 
        
| 
             伙食费  | 
            
             每生每日  | 
            
             8.4  | 
            
             经教育、价格部门备案同意后的标准执行 常价费[2017]58号  | 
            
             在园就餐儿童  | 
            
             包餐制  | 
        |
| 
             托管费  | 
            
             每生每月  | 
            
             100  | 
            
             常价费[2012]135号  | 
            
             
  | 
            
             学生自愿  | 
        |
| 
             代收费  | 
            
             每生  | 
            
             /  | 
            
             常价规[2012]2号  | 
            
             新生入学  | 
            
             
  | 
        
减免政策:1.全免: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五类幼儿保教费予以全免,即:①残疾儿童 ②无生活来源 ③无法定抚养人 ④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 ⑤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2.减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三类幼儿保教费按照合格园基准保教费50%的比例予以减免,即①城乡低保家庭和持《特困职工证》子女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 ③解放军(武警)边防指战员(家属无固定工作单位)子女。
监督电话:新北区物价局85115911;新北区教育文体局85127715;新北区监察局85127296;新北区财政局85127395
   
